唐代官制(6/10)
任。这时地方州郡仍由朝廷委任的各道按察使监督,不隶属于节度使。天宝中,节度使增
至八个,它们是:安西(驻今新疆库车)、北庭(驻今乌鲁木齐)、河西(驻今甘肃武威)、范阳(驻今北京)、平卢(驻今辽宁朝阳)、陇右(驻今青海乐都)、朔方(驻今宁
夏灵武)、河东(驻今山西太原)。他们的权力也大大扩张,一般不仅兼任驻区的都督、
刺史、且兼任一道的采访处置使,握有监察地方官吏的大权。同时,他们还兼屯田、水陆
转运等有经济权的使职。这样,节度使们就集地方军、政、财权于一身。《旧唐书;职官
志》说:天宝中,缘边御戎,置八节度使。受命之日,赐之旌节,谓之节度使,得以专
制军事。行则建符节,树六纛。外任之中无比焉。至德以后,天下用兵,中原刺史,亦循
其例受节度使之号。节度使往往兼领数镇,久任不替,长期掌兵。因此,昔日府兵制实行
时期的那种“兵散于府,将归于朝”的状况已经过去了。此时的节度使,正如《新唐书;
兵志》所说“据要险,专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还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的
地方军阀势力。唐代的节度使,实际上有三种不同情况:(一)早期的节度使,是统辖边
防军队、驻守国境,是比较固定的军事首领。(二)安史之乱后,军阀占据地的节度使,
形成了半独立的政权,即使表面上听命,也始终是唐朝政府力量所不能控制的地方割据军
阀
。(三)一般地区所设的节度使,其性质和魏晋南北朝的都督、刺史相似,以节度使兼
任所在的州刺史。这类节度使多设在中原及东南、西南地区,由中央任免,大多数是文人
担任。节度使直属军队的军职和使府内的文职,大多数是自行任命的。规定的文职有行军
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等,其中任要职者也可以代行节度使职权。次一等的,
可以委派代理州县职务。这些名为幕职的差遣官,无官阶,故此种人必须带有郎官、御史
等头衔。幕职不限出身,文士不论是否中进士,都可以应聘。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推荐
到中央任职。事实上,唐代中期以后的文士,很多都以幕僚作进身之阶,这是宋代进士必
先任幕职的由来。唐代有一种驾凌于州县之上的地方行政机关,叫方镇,又称“道”,是
依山川形势而划分的监察区域。贞观时期分全国为十道,玄宗时分天下为十五道,至唐后
期,全国已被划分成四十余道,每道皆置观察使,雄藩重镇则带节度使,不带节度使者则
带都团练使或都防御使。它们虽仍是使职,实际上已经成为统领一道军政、民政、财政、
司法等大权的行政长官了。州县二级建制实际上变成了道、州、县三级建制,出现了“制
敕不下支郡,刺史不专奏事”的局面。诸道观察使等,一般以所治州刺史或府尹、长史为
本官,其属下除了原来州府下的一套佐僚外,还有一套人数不少的幕府。其中既有都知兵
马使、都押衙、都虞侯、都教练使、都指挥使等带兵打仗的武夫,又有副使、行军司马、
判官、掌书记、支使、推官、巡官等一批文职幕僚,地方事权尽掌于这些人手中。如行军
司马掌军籍、符伍、号令印信,德宗朝常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