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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让你的小说引人入胜(6/7)

趣味是悬念的趣味。当好奇心得到满足,悬念结束时,剩下的任务就是使读者觉得,他读没有白费时间。你一定要使读者感到,从最后发生的事情来看,他的好奇心是有道理的,把读完是值得的。你要让他对故事结局感到满意,觉得你描述的这种结果,同他想象中应加给人物和背景的冲突的最后结果不谋而合。结尾并非一定要“皆大欢喜”;所需要的只是,它应该是水到渠成的。结尾的趣味是满足的趣味。

在获得这类趣味时,作家主要使用两种手法。其中之一,有欧·享利的范例。在给情节以巧妙而突如其来的转折方面,他身手不凡。事实上,正因为做得太好了,今天人们能记住他竟主要是由于这一点。当然,他的杰出之处却并不仅在于这一方面。他对现代人中的典型有着了不起的观察力。而在他没有描绘他们之前,他们还称不上是典型。尽管如此,人们如今引他为例证,却总是因为他精于运用使人出乎意料的手法。让主角面临的最初情境发生逆转,是为使读者对结局感到满意所经常使用的最受欢迎的手法。

通过使人感到意外,结尾获得了戏剧性。利菲尔丁一般他被认为是英国的创始人之一曾十分简洁地解释了这条关于趣味的规律,原话如下:

“……我想,在这不多的限制之内,任何一位作家都可以如其所愿写一些奇妙的东西;不仅如此,只要不超出合理可信的范围,越能使读者感到出乎意外,就越能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越能迷住读者。”

欧·亨利的《警察和赞美诗》就是这种出其不意的情境逆转的一个范例。那个想使自己被捕的流浪汉,只是在他改变了主意后,才被抓起来;在一般能使人进监狱的原因都没能奏效以后,他却因聆听教堂里的音乐而横遭逮捕。

另一种我尚未谈及的手法虽然极为有效,却没得到适当的运用。你已经见到,没有内在趣味的事件,通过与其它事件结合,能够获得合成的趣味。通过使之富有意义,也可以给事件以合成的趣味。一件本身平淡无奇而毫无意义的事情,可以因其意味深长和富于象征而变得有意义而引人注目。斯蒂尔在《地狱上冻的时候》这篇里,让一个女人把自己的手捅进碱水锅里,以此象征她承认了自己对丈夫的不忠。在《灯光信号》中,伯克让里的一个人物扯下了窗帘;这本是一个意义不大的行动,但由于它是向警察报告屋里藏有逃犯的信号,就变得事关紧要了。在《星期六晚班邮件》这篇开头,一位姑娘对继父开玩笑说,她能控制情感的骚动,如果她真的闹恋爱了,她就一定要给西里尔打个电报了。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人对要他喝一杯的邀请回答说“谢谢你,我不喝酒”时,没什么更多的含义;可是,如果它是同酗酒行为做斗争的成果,那就有意思了。用来获得趣味的第十种手法,包括要具有象征性或有意义的行动这两方面。

你会十分感兴趣地发现,由于运用了上述种种手法,变得趣味横生。别人的时,通过确定在哪一点上你因感到乏味而跳过不看,你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通常你会发现,你去读两个人物之间冲突的场面,蛮有兴味;可是,如果场面结尾处没有预示情节里的一个危局,你的兴趣就会低落。照这个路子,你将亲眼看到,场面由于有所意味而变得趣味盎然。经过分析认识到这一点后,你的任务就是创造性地实现它。对你来说将不再是唾手可成的了。非同寻常的条件也许存在,但它自己不能构成故事情境。你的任务是选择或创造有重大意义的主要故事情境。你先要把它具体化为人物要去完成的某件事,或是人物要去决定的某件事。如果这样提出的叙述问题本身是平淡无味的,那就设法使许多问题要由它而定,使它对于人物来说是重要的;最好使它既重要,又非同寻常,并以此使它富有趣味。一旦抓住这一要点,前进道路就会豁然开朗;在没抓住它之前,一切却只是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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