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张三的天价维权行为(2/2)
作为张三名字的使用者,我的举例有没有给他带来困扰?
他叫张三,而我说张三犯法,张三非人,是不是对他的种诽谤呢?
站在他的角度来看待我的行为,也能算得上。
因为带来了伤害,所以张三提起了赔偿,合情合理。
而张三呢他也是找我商量的嘛,对不对,我也可以给可以不给。
而在现实,也有不少的例子。
说张三到家餐厅吃饭,在饭菜里吃出来颗死苍蝇,有些生气的他就把老板叫了过来。
这个张三看着餐厅的老板十分的愤怒:
老子在你这里吃饭,竟然吃出了只死苍蝇,你他妈的是真让我感到反胃,赔钱,只要你给老子赔三千块钱,这事就算了了,不然老子就去投诉你,让你的饭店在也干不成。
大家说说,张三的这种行为算不算敲诈勒索。”
讲完案例,李晨再喝上口茶水,把问题扔向直播间,而友们也开始围绕着他的问题进行讨论:
“按照道理来说是可以提起索赔的,但张三的这种行为也能构成敲诈勒索。”
“能不能我不知道,但商家绝对能举报他没错。”
“张三:我当初就是这么进去的,踩了十年半的缝纫机。”
李晨看了看友的幕,开始谈起了自己的看法:“大家都说的很好,但我个人认为张三的行为是构不成敲诈勒索的。
从案件当来看,张三是吃饭吃到了苍蝇后向商家索要赔偿,是种正常的维权行为。”
说到这里,李晨换了个表情:“我们换个举例,张三在饭店吃出了只苍蝇,向商家索要三十万,合理么?”
李晨看了看直播间的幕脸严肃的开口说道:“我个认为这是合理的,别说三十万,就是三百万三千万也依然合理,这叫天价维权不能是敲咋勒索。
因为法律规定的赔偿价格,是根据物品本身的价格进行赔偿,应该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就像我们平常说的,个巴掌两万。
张三被李四打了个巴掌,对他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他要巴掌两万过分么?
他在饭店吃出了苍蝇,造成的伤害要大于个巴掌,索要三千块不也很正常么?”
“可放在现实,张三的行为却能构成敲诈勒索,不止是张三,现实也有许许多多维权的受害者,因为维权不当反被对方控告敲诈勒索给提前送了进去。”
李晨开始讲述个真实的案例,这个案例也是著名的律师罗大状罗老师提出来的…
有点让人难以接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