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共工(2/3)
“这钢口还过得去吧?”刘成拿起一柄刚刚装上柄的佩刀,耍弄了两下递给一旁的汤慕尧。
“大人,俺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能这般打铁的!“汤慕尧下意识的去接刀,目光却没有离开一旁的水力锻锤,结果一把抓到刀锋上,若不是那佩刀还没开锋,几乎将自己的手指头都割下来了。
“既然有了锻锤,那军器的事情就好抓紧了。明年一月前若是没有打制齐全,便唯你是问!”
“是,大人!”汤慕尧躬身领命,随即上前一步低声道:“大人,小人斗胆请您给这机械起个名字。”
“名字?”刘成上下打量了一会这锻锤,稍一沉吟答道:“便叫它‘共工’吧!”
辽东,大凌河。
丘陵自浓密的森林中陡然升起,在数里外都能看到强风刮过的山顶。附近的猎人与采参人都称其为牛角丘。
“真的很像一座坟!“阿桂心想,馒头形状的山形,到了接近顶部的时候突然变得十分陡峭起来,到处都是白色的石头,只有少数几棵老松树参差其间。对于这个晦气的念头阿桂很不高兴,他朝地上狠狠的吐了口唾沫,仿佛这样可以将晦气去除掉。实际上他是有四分之一蒙古血统、四分之一的女真血统,像他这样的混血儿在辽东军中有很多,自从明军征服了辽东之后,这块土地就成为了汉、蒙古、女真、朝鲜以及许多其他民族的大熔炉,两百多年来这些不同的民族时而相互厮杀,时而相互通婚,他们的鲜血和汗水流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
与绝大部分蒙古人和女真人一样,阿桂十分迷信,他信仰喇嘛、祖先、森林中的精灵以及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作为祖大寿手下的“夜不收“,阿桂可谓是关宁军中的精英——挂着把总的头衔,吃着双份军饷,在宁远附近有一块一百亩的田庄,由四个庄丁种着,还有一个老婆一个小妾。当然这一切并不是天上掉下来的,阿桂自从天启二年年初就应募入伍了,参与了广宁之战、两次宁远之战、回援北京等多次战役,可谓是身经百战。能够经历这么多次沙场还活下来,阿桂最大的本钱不是力气、武艺和骑术,当然这并不是说岳峰高是个窝囊废,恰恰相反,岳峰高的武艺和骑术很不错,但仅凭这些在战场上是保不住性命的,否则能在马上将一百二十斤镔铁大刀运转如飞的猛将刘綎就不会死在萨尔浒了。阿桂最大的本钱是一条黑色的大狗,每当前面有埋伏或者其他危险的时候,这条狗都会非常焦躁不安,正是凭借这条狗的预警,他才能活到今天,并当上了夜不收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在阿桂看来,这条狗是上天赐给他的宝贝,是长着四条腿的兄弟,平日里他也总是用“安答”(蒙古语兄弟)来称呼它。
但此时当阿桂一行人抵达牛角丘下时,安答的举动就变得极为奇怪,它焦躁不安的发出低吠,并四处乱跑,甚至当阿桂用口哨和手势想做出明确的指示时,它仍然抗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