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六章 奏疏(3/3)
明朝的盐税收取比起清朝就只能用“失败”这两个字来形容,管理松散,盐引制度十分稀烂,当然清朝也是经过林则徐等名臣的整理,改革改良了盐法之后收入才倍增,所以现在崇祯对盐税可能流失感觉也不大,一年几百万的牙行收入朝廷都见不着一根毛,茶税最少一年才八两银子,八大钞关一年的收入才几十万两,不及清朝的零头,财政收入现在是两千多万两,按银子和铜钱的比值,大明现在一年的财政收入抵得上南宋一年收入的五分之一……
都已经失败成这样,也不必在乎淮扬盐税的流失,但叫崇祯大为皱眉的是另外一件事。
这奏疏除了攻讦浮山盐商抢掠淮扬盐商窝本的巧取豪夺的手段之外,还着重提起商会之事。
无视牙行,商会自行决断给官府的杂派摊派,并且养有商团团丁,遇到盗匪火警,可以自行处理。
对商税的流失这个官员是置之不理,只是振振有词的道:“设若如此,岂不是国中有国,城中有城,安有是理?”
“说的对!”
崇祯拍案大怒,提笔批道:“商会如此不法,地方官每不问,是何道理?着有司知道,尽速查拿滑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