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一章 谈判(二)(2/5)
“有的拳王有自己的推广公司,比如梅瑟威和帕奎奥,更多的拳王在其他推广人和经纪人名下,我不能强迫他们同意我的请求。”
大佬语气诚恳:“所以我会尽力,但不敢保证结果,而且我相信其他推广人也一样,阿鲁姆就是个骗子,他承诺的每一个字母都在撒谎。”
“我的条件不会改变。”
老秦一句话就让对方端茶杯的手抖了一下,大佬面色难堪,他已经尽可能的屈就了,如果华夏小子依然不肯让步,这合约不签也罢!
“不过我愿意成为您名下的拳击手。”
这货紧接着又跟上一句自相矛盾言语,艾尔.海蒙心念电转,问:“你的意思是,合约期截止到你成为拳王?秦,这可不是对朋友的态度。”
“合约期?先生,您似乎也没拿我当朋友啊!”
“不不不,我只是口误。”大佬坚决否认自己在挖坑,“我是说,我们是朋友,你不能在我付出努力、即将收获的时候离开,这不公平。”
“所以,我们签场约?”
“对!场约!”
——合约期是时间限制,场约则是次数限制,前者类似影视公司的签约演员,让陪酒就得陪酒,让陪睡……咳,总之,不听话就雪藏!
运动员的黄金年龄能有几年?
如果老秦稀里糊涂的签个三年五年的时间合约,那以后他就是孙子、艾尔.海蒙才是爸爸的爸爸,想强行脱离?半个亿的身家也要元气大伤。
场约相对公平。
拳击手承诺打几场,在此期间内不能另投其他推广人,相应的,推广人也要承诺在多长时间内给服务对象找到符合要求的对手,否则合同作废。
“不如我们设置对赌条款吧!”
这厮卖弄着从帕克那里学到的术语:“如果我不能以全胜战绩登顶,每输一场,我们的场约就增加两场,一直输……不用我说你也会赶我走的。”
大佬露出标志性的白牙。
要知道,是老秦主动提出的不避战,所以他完全有理由安排实力强劲的对手阻击,输上个三场五场的,一个拳击手的职业寿命就基本到头了。
还是拿泰老虎举例。
从1985年在纽约第一回合击倒赫克托.梅塞德开始,到1986年在拉斯维加斯第二回合击倒特雷沃.伯比克成为wbc重量级拳王,足足打了25场!
这还是全胜情况下的战绩!
假设老秦输掉5场,等他成为拳王最少也打了30场,不算尚未谈及的赠送,按对赌条款还得再多打10场,而泰森的职业生涯一共才打了56场!
这条件对经纪人和推广人太有利了!
不过虽然大佬不认为那厮能以全胜战绩登顶,甚至不认为他能登顶,但资本家的胃永远饥饿,所以只是平淡的笑了笑:“然后呢?”
“如果我赢了赌约,那么拿到金腰带之后最少再打两场。”
“最少?”
“对,这取决于统一战。”
“不不不,你不能将统一战和金腰带挂钩,我知道你是为了增加我的动力,但两场太少了,秦,你不知道我那些同行有多难搞定。”
“时间!”
“什么?”
“我说时间!”老秦竖起食指,“梅瑟威一年打两场,但只要你能找到对手,我不介意半年之内打四场,否则就只有两场。”
大佬还想争辩,对面脸色忽然一沉!
“别下楼!”话音未落,人已夺门而出,艾尔.海蒙-->>